“如果我簽署協(xié)議的話,從表面上看現(xiàn)在也是百萬富翁了。”11月29日,曾在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水集團”)工作的孫明接受經(jīng)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言之鑿鑿地表示,“盡管我現(xiàn)在并不富裕,但也不會簽署這個協(xié)議?!睂O明解釋說,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在30年的退股階段,一分錢的分紅都沒有,要到第 21年才有可能拿到首筆退股款。
孫明所說的協(xié)議,內容為山水集團制定的兩套讓員工退股的方案。孫明的1100股系2001年山水集團向員工集資時,自己投入大量資金折合而成。山水集團在香港上市前成立了兩只信托基金,孫明的股權進入其中的張氏信托,委托給前董事長張才奎代持。
據(jù)導報記者了解,和孫明持同樣想法不愿意退股的還有約1000名股東,而且上百名股東聯(lián)名寫信提出了維權要求。
退股方案受爭議
孫明提供給導報記者的《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和《境外信托退出性收益分配方案》,均由北京通商律師事務所設計。
導報記者注意到,上述2套方案的核心內容基本一致,但也有一點區(qū)別。第一個回購方案針對7名顯名股東,后一個方案則是針對3939名不具名職工股東。針對7位顯名股東的方案稱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而信托退出方案中職工股權權益將保留在張氏信托中由張才奎繼承。此外便是辦理程序不同。其中核心內容是,股權回購和退出信托計劃分3期進行,每期10年。所用資金來自上市公司分紅。
方案還規(guī)定了一些細節(jié),比如股權不能相互轉讓,信托受托人對方案有最終解釋權,而凡符合“對上市公司及其下屬企業(yè)的發(fā)展和進步做出重大貢獻”等8項條件中多項的,可以優(yōu)先安排進入第一期退出及優(yōu)先付款等。
同時協(xié)議規(guī)定,每股對應的上市公司市值=相關日期山水投資的股本值/100萬股;相關日期山水投資的股本值=相關日期前60個工作日聯(lián)交所報表中顯示的上市公司每股平均收市價*山水投資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的847908318股。而相關日期則是指該公司與股東就每期相關的股份回購達成一致并簽署書面契據(jù)的日期。
除此之外,方案還用了相當篇幅對分配原則、每股價格的調整、支付期限及每年支付金額做了規(guī)定。按照協(xié)議的規(guī)定,孫明大體計算,如果他現(xiàn)在簽署協(xié)議的話,能拿回約173萬元。
孫明向導報記者詳細演算了計算過程。山水投資共100萬股,山水集團上市發(fā)行28.16億股,山水投資占30.11%,也就是8.48億股,這樣每股山水投資相當于848股山水集團。孫明的1100股山水投資相當于932800股山水集團。
山水集團11月20日前60日平均收盤價約為2.95港幣,按第三期退出全價計算,為2751760港幣,再按目前人民幣兌港幣的匯率0.78∶1計算,為2163163元人民幣,如果再扣除20%個人所得稅,孫明約能拿到173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山水集團前身濟南山水集團是一家國有獨資公司,1997年由濟南市建材局及下屬企業(yè)改制組建而成。
據(jù)導報記者了解,2001年8月,孫明與2517名管理層和職工集資2420.3萬元成立了濟南創(chuàng)新投資有限公司,2003年7月進行了一次增資擴股,增加了濰坊山水、昌樂山水等購并企業(yè)員工1782人,參與境內員工持股計劃的職工總人數(shù)最終確定為3947人,至2005年10月,共出資人民幣 105287161元。
在此期間,以創(chuàng)新投資為載體,山水集團在濟南市以外的其他水泥公司幾乎全部進入創(chuàng)新投資公司;然后,管理層及職工又設立了兩家公司———立新投資及建新投資,由立新與建新收購了山水集團的其余國有股部分。山水集團隨后更名為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
2005年9月,通過與國際資本巨頭大摩合資成為合資企業(yè)。2008年7月,山水集團在香港主板上市,即山水水泥,山水投資作為山水集團香港上市公司山水水泥控股股東,持有30.11%的股權。
2005年11月28日,張才奎和李延民以財產(chǎn)授予人的身份分別成立張氏信托和李氏信托,兩個信托共有3940名信托受益人,持有山水投資817421股。2011年1月,因李延民辭去山水集團有關職務等原因,李氏信托的信托財產(chǎn)法定擁有權轉移給張才奎。